一、郭家店镇水利管理站简介:
郭家店镇水利管理站成立于 1989 年 8 月,现有职工 14 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 9 人,靠综合经营开支 5 人。按照省水利厅文件要求,全体水管员实行“两条线”控制,事业编制 9 人全部持证上岗,做到关系理顺、责任明晰、持证上岗、实行“两条线”控制的运行机制。我站管理正规,站内岗位责任制健全,制定了考勤考绩制度、学习制度、优质服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制定了水管员岗位职责,年初每个水管员都有任务、有指标、有完成措施和奖罚措施,水管员工作指标直接与工资、奖金挂钩,完成工作指标的开全额工资,并发奖金 300 元,超额完成的奖励超额部分的 20% ;未完成工作指标的罚全年工资的 10% ,并扣发全年奖金,年末考评兑现,并评选站内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全站职工全员参加培训。全站职工 14 人,其中有 1 人参加东北水利电力专科学校专业培训,获得肄业证书;有 2 人参加了全县水利系统财会学习班和县财会干校学习班,全站 14 人都参加了市县水利部门的组织的业务培训,全员培训率达到了 100% 。
郭家店镇水利管理站现有依托工程 4 处:其中小(二)型水库 1 座,即小泉眼水库;塘坝 3 处,即石槽沟、化石山、东青石岭塘坝。依托工程产权明晰,经济效益良好。
我站现有测量仪器一套,用于一般性工程施工,站内现有独立办公室 2 间,面积 60 平方米,工作条件良好,办公设务齐全,为社会服务功能强。我站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齐全,且对管辖工程任务目标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做到了春、夏、秋每年的三次检查,经常组织维修养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工程完好率达 90% 以上。
二、 郭家店镇水利管理站工作职责:
郭家店镇水利管理站为基层农村水利管理机构,是梨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事业单位,人、财、物由梨树县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具体管理。依据《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规定:郭家店镇水利管理站负责本镇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具体业务是:在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镇政府制定有关农村水利规定,组织编制本镇农村水利规划、计划、方案并实施;负责本镇防洪除涝、灌溉抗旱、改水、水产、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及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负责本镇内已建各类民管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对所管工程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定期组织维修养护,确保安全运行;负责本镇水利建设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为当地政府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当好参谋;负责本镇民管水利工程水价测算、水费计收,并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等。
三、收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 18 条、第 19 条规定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及《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 27 条、吉水保字( 1995 ) 136 号文件要求,收取水土流失补偿费。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水利厅(吉省价工字 [2003]34 号)文件、四价字 [2003]064 号《关于对梨树县调整水资源费征收的函》规定收取水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