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要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镇党委的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金主义理论,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和领导者经济工作能力。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 15 日为支部生活日,党员出席率要达 60 %以上。
2、不断完善村两委班子建设,制定执行民主集的办法,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支部坚持每季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
3、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完成镇党委下达的发展指标。认真组织党员参加各级党委组织的培训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二、村委会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村委会干部要实行包社包户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
2、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认真完成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农村各业的稳定协调发展。
3、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目标。
4、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每个村要至少完成一个 500 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
5、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民事纠纷,保证无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6、做好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认真及时地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调查报送工作。
此工作责任制从 2007 年 7 月 1 日起 执行 。
中共郭家店镇委员会
郭家店镇人民政府
2007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