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地税局郭家店分局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镇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做出以下承诺,请您监督:
1、免费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税法宣传资料;
2、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将即时答复或转交相关负责人员办理;
3、对您的书面咨询,我们将在受理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4、对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5、对您申请停业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6、对您申请购领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7、对您在法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申报,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8、对您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税款,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20日内审批;
9、我们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指导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10、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11、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税务检查前将按照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如不按照规定出示证件,您有权拒绝检查;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提供书面的检查结果以及相关税务处理决定,包括定案依据,并告知您依法应享有的权利;
12、您对我们作出的税务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您对我们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您对我们做出的除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因我们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您可以就直接损失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13、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坚持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税谋私,损害纳税人、投资者利益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4、保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尽快反馈查处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对经调查属实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追究主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联系人:朱舜电话:5516660
业务科长:谢瑞刚电话:5510885
梨树县国税局郭家店分局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做出以下承诺,请您监督:
l、免费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税法宣传资料;
2、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即时答复或转交有关部门及时办理;
3、对您的书面咨询,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4、对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受理后即时办结;对您办理停业的,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5、对您申请领购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即时办结;
6、对您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的,我们受理后即时办结;
7、对您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税款,资料齐全的,我们在20日内上报;
8、我们在办税大厅实行首问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负责指导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9、我们实行文明办税,使用文明用语,实行政务公开,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宜;
10、我们为您开辟招商引资“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全程服务;
11、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税务检查前,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如不出示证件,您有权拒绝检查;检查结束后,为您提供书面检查结果,并告知您依法应享有的权利;
12、您对我们做出的税务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您对我们做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您对我们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我们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您可以就直接损失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13、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有错必纠,把今年确定为“纳税人权益维护年”,严禁任何国税干部以任何名义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违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尽快反馈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对调查属实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追究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联系人:杜志电话:5511858
业务科长:张丽娟电话:5511741
郭家店镇水管站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镇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做出以下承诺,请您监督:
1、免费提供水利法律、法规的相关资料;
2、对来人、来信咨询,我们将在受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复杂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
3、对您申请办理新建井的用户,我们将无偿提供相关水文资料。
4、对您申请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的用户,我们将提供技术服务。
5、对您申请停止取水的用户,我们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6、我们对企业用水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吉省价工字[2003]34号文件、四价字[2003]064号文件规定收取水资源费,我们将做到按文件收费,不多收费,不乱收费。
7、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过程中将出示证件,如不按规定出示证件,您有权拒绝检查,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提供书面的检查结果,以及相关处理决定,并告知您依法享有的权利。
8、您对我们做出的水政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您对我们征费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9、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坚持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一经发现,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保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水政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业户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尽快反馈查处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
联系人:孙树臣电话:13500845333 6148212
业务员:张春生电话:13944487528
郭家店城区交警中队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镇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做出以下承诺:
1、协助政府整顿好镇内交通秩序;
2、严格执行上级执法执罚有关规定,依照执罚的基本程序纠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3、对外埠来郭家店镇招商引资、经商的车辆一般违法行为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
4、对运输镇内企业产品及原材料的车辆一般违法行为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
5、对运输辖区内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一般违法行为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
6、对一般违法行为和轻微违法行为必须在10分钟内处理完毕;
7、纠正违法行为做到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即:“同志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车证”;
8、您对我们的罚款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等权利,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或者被吊销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听证;
9、您对我们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孙涛
电话:5521279 13500962555
郭家店交警中队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镇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做出以下承诺:
1、协助政府整顿好102线周边村屯交通秩序;
2、严格执行上级执法执罚有关规定,依照执罚的基本程序纠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3、对外埠来郭家店镇招商引资、经商的车辆一般违法行为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
4、对运输镇内企业产品及原材料的车辆一般违法行为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
5、对运输辖区内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一般违法行为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
6、对一般违法行为和轻微违法行为必须在10分钟内处理完毕;
7、纠正违法行为做到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即:“同志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车证”;
8、您对我们的罚款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等权利,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或者被吊销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听证;
9、您对我们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吴涛
电话:5520475 13844485888
郭家店运输管理分所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为全镇经济发展服务,促进我镇经济蓬勃发展,我们做出以下承诺,请您监督:
一、牢固树立“环境立镇"的观念
摆正交通执法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的关系,做到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树立亲商、安商的理念,支持软环境建设,为全镇经济发展,宁可放弃本部门的利益,全力支持郭家店镇的经济发展,营造软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收费时,必须依法进行并主动向被检查者出示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法。杜绝机械执法、野蛮执法、随意执法的现象。
三、严格执行软环境建设制度
1、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向社会公开运政、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内容,还要将各项审批内容的办理程序、审批权限、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处罚程序、执法依据等向经营者公开。
2、坚决执行车辆放宽管理制度。对招商引资企业的车辆免予检查,对外地车辆、运送企业原材料的车辆、运送农副产品的车辆除重大违法行为外,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
3、严格执行检查报批制度。对危货运输企业检查须报县治理软环境办公室批准。
4、严格执行行政收费制度,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搭车收费现象。
5.严格执行罚款备案制度,杜绝乱罚款现象。
四、完善服务功能
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法制化、管理科学化、政务公开化、办理现代化的新机制要求,进一步完善运政服务的功能,搞好服务,使经营者和车主减少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联系人:栾永明
电话:5518022
郭家店镇环境卫生大队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环境卫生的建设显得至关重要。为了确保我镇居民有一个干净清洁卫生的环境,根据《吉林省城市卫生费收费标准暂行规定》及《梨树县城镇管理办法》,我们做出以下承诺,敬请各界监督。
一、在全镇范围内,大力进行爱护环境光荣,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宣传,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将及时答复或转交相关部门负责办理。
三、对您的书面咨询,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四、收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收费人员要文明用语,妥善处理涉费事宜。
六、收费按票据规范收取,杜绝蛮收、乱收、人情收、吃拿卡要及恶语伤人。如有收费不给票据现象,请及时举报,举报有奖。
七、对垃圾日产日清,决不停留,对公厕及时清掏,夏天无积水,冬天不起楼。
八、环境卫生,每天清扫,平时保洁,每户做到两清一保。
九、收费人员要出示收费证件,否则,您有权拒交。
十、对我们收费规定标准或收费行为,有反对异议的,您有权申诉或向相关部门咨询的权力,我们将依法给予解决。
联系人:段小华
电话:5511949 15944499988 13844479888
郭家店镇土地管理所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镇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做出如下承诺,请您监督:
1、免费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办事指南》;
2、对您的电话、书面咨询,我们将即时给予答复,复杂问题请示上级尽快答复;
3、对您申请办理的土地申报登记和变更登记资料齐全的,受理后马上上报县局审批;
4、对您需要查询的土地资料符合条件的,马上进行查找,并做到主动热情,以您满意为准;
5、费用收取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不多收一分钱,杜绝一切吃拿卡要现象发生。您对我们的收费决定依法享有陈诉权、申辩权;
6、您对土地纠纷的上访,我们主动热情接待,详细了解纠纷的起因,尽量进行调解,调解未成,及时会同政府作出裁决或上报上一级政府解决;
7、保持廉洁从政,严格按照“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条措施”和“五条禁令”办事,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是我们的宗旨。
联系人:王晓文
电话:13351589686
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人民法庭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镇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做出以下承诺,请予监督。
1、接待当事人做到诚恳、热情。
2、对电话法律咨询做到认真、准确。
3、对书面法律咨询做到有信必复。
4、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经审查合格后当即立案。
5、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立即通知当事人。
6、严格执行案件审限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7、以调解止纷争,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涉软案件可立可不立的,不予立案,不触及软环境建设的“高压线”。
8、继续把婚姻家庭、债务、赔偿等案件做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积极稳妥的审理好矛盾易于激化和群体性纠纷案件。
9、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10、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把矛盾消除在诉前萌芽状态。
11、强化案件执行工作,对涉软申请执行案件快立速执。
12、对能促进镇域经济发展的招商引资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做他们坚强的法律后盾。
13、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
14、保持廉洁执法,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七条禁令”、“八个不准”的规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联系人:张喜才电话:5511328
郭家店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做如下承诺,请您监督:
1、实行审批和业务办理时限制。简化各项审批和业务办理程序,实行首办责任制,办结时限制。办理《失业就业登录证》、《下岗再就业优惠证》七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2、坚持服务第一,急事即办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
3、对前来求职的人员随时提供就业信息和用人单位。
4、对镇内企业免费提供人力资源和发布招工信息,免费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5、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咨询的人,保证给以清晰明确的回答。
6、实行公开服务。办事原则、上级的文件精神,以黑板报的形式一律向群众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相关业务。
7、实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
8、加强劳动保障事业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各项工作业务,不准以任何理由拖延和刁难服务对象。
联系人:高亮:6148321
郭家店镇房产管理所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加强我镇房屋产权管理,理顺房屋权属证书的发放关系,规范城镇房屋权属证书的发放工作,依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换发手续,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向镇内房屋产权人做出以下承诺,请您监督:
一、接待热情,举止端正,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语言规范,有问必答,耐心细致,周到服务,保证产权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对待行动不变的产权人(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对工作时间不能前来办理的当事人,实行电话预约服务。
三、产权人(申请人)提供产权资料齐全,权属清楚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30个工作日内颁发房屋产权证。
四、注销登记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对您的电话咨询即接即答复,如当时答复不了的转交相关负责人办理。
六、实行多个科室一体办公,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负责询问和指导工作。
七、您对我们的工作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您对我们的行为不满意,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工作人员违反第三、四条又不能说明原因的,责令其下岗。
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国家集体和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尽快反馈查处结果,对调查属实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同时追究主管领导的相关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张文电话:5511580
郭家店供电所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镇经济健康发展,我们做出以下承诺,请您监督:
1、免费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电力法宣传资料;
2、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将即时答复或转交相关负责人办理;
3、对您的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5、保证用电质量,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4%,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0%;
6、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我们的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使用文明用语,妥善处理您的涉电事项;
7、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一般为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客户欠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采取措施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窃电检查前按照规定出示检查证,如不按照规定出示证件,您有权拒绝检查,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提供书面的检查结果以及相关处理决定,包括定案依据,并告知您依法应享有的权利;
11、全面推行“电力法”坚持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以电谋私,损害客户投资者利益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切实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12、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郭家店供电所投诉报修电话:5511274。
供电所所长:刘井生 手机:13843410321
郭家店镇城管监察大队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使城管监察工作更好地为全镇经济发展服务,促进我镇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做出如下承诺,请您监督:
一、城市交通管理
《四平市城市管理办法》城市交通管理中第五十条规定,车辆和行人要严格遵守城市交通管理规定,要各行其道,不准乱停车,违者处5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二条出租汽车、三轮摩托、人力车,应在准许停车的地点候客,违者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二、城市市容管理
《四平市城市管理办法》城市市容管理第八条规定: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做到车走地净,违者处5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二条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货物、构件、设备、材料其他物品及摆摊设点,在道路两侧搭建板障、门斗建设物或其他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违者予以强制清(拆)除,并视情节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城市市场管理
《四平市城市管理办法》城市市场管理第五十八条临街的饮食副食、百货、建材、装璜等店铺应在室内经营,不得在门前或者周围摆摊设点,经营汽车配件修理等店铺不得占用门前人行步道和慢车道进行做业,违者视情节予以经济处罚。
四、城市环境管理
《四平市城市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市区内严禁进行污染环境的露天烧烤类经营活动,违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做好镇内的卫生监察工作,避免有乱泼乱倒的行为发生。
五、市政公共设施管理
根据郭家店镇人民政府《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严禁载重20吨以上车辆驶入镇内,防止对镇内道路及排水设施的损坏,违者罚款100—1000元。
六、加强队伍建设
在执法过程中不徇私舞弊,按章办事,文明执法,做到常抓不懈,经常和镇领导及软环境办公室沟通情况,协调工作,为发展经济做出我们的努力。
以上是我城管大队对镇委、镇政府及全镇人民的承诺,请领导及全镇人民给予监督考核。
联系人:段宝忠手机:13596677499电话:6149555
业务队长:金守山手机:13894489333
郭家店镇城建管理所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镇城镇建设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做出以下承诺,请您监督:
1、保证全镇内所有排水设施正常使用,做到所有管线畅通无阻,所有雨水井、检查井完整无缺;
2、保证镇内所有路灯正常照明使用,并一定要保证照明时间;
3、保证镇内主要街道路段路面平坦,有翻浆和破损的我单位将对其整修,方便车辆及行人通行;
4、保证镇内所有绿岛内的花草、树木的种植、养护及其成活,并抓好各企事业、机关单位、个体工商户、各个商业网点门前摆放花盆工作。并尽量增加绿化面积,完成我镇的绿化工作;
5、严格制止违章建筑的发生,做好镇内规划管理及审批建房的手续工作,严格按照《规划法》的内容进行审批;
6、改变工作旧的观念,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热情地接待来人来访工作,彻底地为来访的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若我单位实在办理不了的,您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7、全面推行全体职工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坚持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我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现象,一经发现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被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也确保我们廉洁从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查处,并做到事事有回音。
联系人:黄志刚手机:13674401999 电话:5511829
办公室主任:孙永克
梨树县工商局郭家店分局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为了郭家店镇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优良、优质、优化的经济发展环境,我们工商分局对此做出如下承诺,请您监督:
1、免费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工商法规宣传资料;
2、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将即时答复或转交相关负责人员办理;
3、对您的书面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4、对您申办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5、对您申请变更、歇业、停业登记,我们将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6、对您缴纳工商管理费的,我们即时办结;
7、对您因特殊情况须延期缴纳工商管理费的,经专管人员考核后即时办结;
8、我们在办公场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指导您办理各项事宜,做到一次清结;
9、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文明用语,以文明的态度、举止、形象接待每个被管理对象;
10、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行具体公务时,必须首先出示执法证件,并保证执法人员在两人以上。检查时做好检查笔录,大的案件做好告知,并及时开好听证会,详细报告并公开处理结果;
11、您对我们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您对我们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12、全面推行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滥施处罚等损害被管理者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追究办法的规定,予以追究、责罚;
13、保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尽快反馈查处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对经调查属实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追究主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联系人:刘虎电话:0434—5510979
梨树供电局郭家店分局软环境建设承诺书
按照县委县政府、郭家店镇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总体要求,我们向全镇广大用电客户做出如下承诺: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服务理念,促进经济提速增长,构建和谐社会环境”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电力部门服务保障作用,积极为构建开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郭家店提供安全稳定、经济可靠的电力保障和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电力服务。
二、承诺内容
l、在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2、在主要街道社区公布便民服务措施及计划停电通知。
3、城区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达到上级规定标准。
4、客户申请用电,在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表接电,保证及时供电。
5、全力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优先”原则,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登门,现场办公,以便捷的方式、最快的速度、最佳的质量提供全程服务。
6、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7、在电力故障服务上,保证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抢修,及早恢复供电。
8、工作中严格执行国网公司提出的十项承诺标准,严格履行员工十不准要求,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证,廉洁自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并尽快反馈调查结果,确保客户用上安全电,放心电。
三、保证措施
1、加强供电服务制度建设,实行客户代表制度、故障报修服务制度和停电公告等制度,推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2、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措施,层层签订优质服务目标责任书,坚持对服务的各个环节,跟踪考核,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实行“阳光服务”,“一站式”服务,努力打造满意供电服务品牌。
4、加强技术力量保障,整合供电技术资源,加大设备维护力度,确保安全、可靠供电。
以上是我们做出的承诺,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用实际行动践行诺言。同时,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谢谢!
联系人:杜学武电话:5511308
二00七年四月